伪造事实私吞健身器材 心存不满职工获判1年..
伪造事实私吞健身器材 心存不满职工获判1年
作者:胡柳 发布时间:2007-08-16 09:54:25
    因不满工资被扣,遂私自开出送货单并伪造货款已付的事实,侵吞公司的健身器材。昨日,时年22岁的肖某被东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
    被告人肖某在案发前为三和松石机电公司售货员。第一次开工资时,肖某被公司扣了600元,其对此非常不满,便想到从公司拿走跑步机补偿自己的损失。2004年1月17日,肖某在世都百货商场内,利用担任三和松石机电公司售货员的职务便利,在负责销售本单位产品的过程中,在没有实际购货方的情况下,私自开出送货单并伪造货款已付的事实,将本单位的三和松石牌sh-2810.r-ⅱ型跑步机5台、xh6626型按摩椅1台、sh60v型浴脚盆2台,发货至东北老家据为己有。物品价值人民币4.5万余元。2004年9月6日,肖某主动投案,并主动退回非法侵占的赃物。
    在审中,肖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。
    法院认为,被告人肖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鉴于肖某有自首情节,并主动退回非法侵占的赃物,可依法从轻处罚。
作者:胡柳 发布时间:2007-08-16 09:54:25
    因不满工资被扣,遂私自开出送货单并伪造货款已付的事实,侵吞公司的健身器材。昨日,时年22岁的肖某被东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
    被告人肖某在案发前为三和松石机电公司售货员。第一次开工资时,肖某被公司扣了600元,其对此非常不满,便想到从公司拿走跑步机补偿自己的损失。2004年1月17日,肖某在世都百货商场内,利用担任三和松石机电公司售货员的职务便利,在负责销售本单位产品的过程中,在没有实际购货方的情况下,私自开出送货单并伪造货款已付的事实,将本单位的三和松石牌sh-2810.r-ⅱ型跑步机5台、xh6626型按摩椅1台、sh60v型浴脚盆2台,发货至东北老家据为己有。物品价值人民币4.5万余元。2004年9月6日,肖某主动投案,并主动退回非法侵占的赃物。
    在审中,肖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。
    法院认为,被告人肖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鉴于肖某有自首情节,并主动退回非法侵占的赃物,可依法从轻处罚。

